濫收水費擬再升罰則 最高罰2.5萬囚半年
文章日期:2024年2月17日

【明報專訊】為提升打擊濫收水費的執法效能及阻嚇力,政府去年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修訂包括提高重犯濫收水費的罰則、賦予水務監督取得相關資料的權力等。經參考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意見,當局提出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建議提高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或文件的罰則,由原擬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增至2.5萬元及監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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