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長偷少訊書券囚8月 上訴稱自辯理據未獲考慮
文章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明報專訊】時任女警長涉4年前於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兩支記憶棒及28張書券,裁定3項盜竊罪成,判囚8個月。她不服定罪和判刑,高院昨開庭審理上訴,將於3個月內頒下判決。上訴方表示,女警長自辯稱擔心小朋友搶書券,所以自行保管,原審裁判官沒有考慮自辯解釋,對被告不公。律政司一方則指,原審裁判官已恰當處理所有證據,被告知法犯法顯示案情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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