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監察制度 列言行要求設罰則 麥美娟稱市民有期望指引合理 96%候任議員出席培訓班
文章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明報專訊】新一屆區議會任期將於下月1日展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昨日公布《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下稱《指引》)和修訂後的《區議會常規》範本,具體列明區議員的工作要求(見表),包括出席率不低於80%、每年須向區議會主席提交工作報告、離港逾48小時須通知區議會秘書。該局昨亦為候任區議員舉行「地區治理培訓班」,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查詢稱,有96%候任區議員出席,即約有19人缺席區議會首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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