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內地大學生涉偽造聘書和工作證明,向入境處申請延長工作簽證,經審訊被判使用虛假文書等5罪罪成,監禁30個月;其後他稱案發時已患精神分裂症,在高院上訴得直獲撤罪,案件發還重審。被告經審訊後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指被告說話思路清晰,並非受精神病影響,而且有意識使用電腦軟件製作文件證明,判囚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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