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告知下被控 逾期居留婦得直重新答辯
文章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明報專訊】一名與港人結婚的內地女子因疫情逾期居留一個半月,她在未獲告知被檢控下,承認一項逾期居留控罪,被判囚及緩刑12個月。她其後申請推翻認罪答辯遭拒,並上訴至終審法院,爭議她不知道被檢控刑事罪行及要留案底,要求推翻認罪答辯。終院昨頒下判辭,認為上訴人沒有足夠資料考慮答辯及索取法律意見,侵犯人權法對被起訴者的「最低限度保障」,裁判官應批准推翻答辯,裁定她上訴得直,案件發還裁判法院重新聽取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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