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居屋地契設50年期限 與私樓明顯分界
文章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明報專訊】雖然中原城市領先指數現已從2021年8月歷史高位下跌兩成、重返2017年4月水平,反映過去6年半大部分在二手市場買入私樓者已錄得帳面損失,但令人側目的是,期內不少買入市區居屋者,今年以來未補地價在市場轉售卻勁賺200多萬至300多萬元,升幅近倍(見表),港大鄒廣榮認為,這反映政府於包括居屋在內的資助房屋政策出現重大問題,建議政府日後出售居屋時設定50年地契限期,到期後買家須把居屋交還政府,既有助減少居屋炒風,與私樓地契不設年期限制比較,亦可明確居屋與私樓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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