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年29歲的審計員於反修例運動期間於連登討論區發布留言,煽惑他人傷害無綫電視(TVB)新聞部職員。他否認煽惑普通襲擊及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昨在區院被判入獄10個月。法官批評被告提議並鼓勵他人向前線記者施襲和向新聞部施壓,意圖令記者「笠水」不敢報道或影響報道方向,罪責和案情嚴重,官亦強調新聞自由是社會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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