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任工程師的五旬男子於41年前非禮胞妹。案發時15歲,他趁9歲胞妹睡覺,屢次以手指插入其下體,直至5年前兩人在家庭聚會起爭執始揭發事件。涉案男子早前承認5項非禮罪,昨在替代區域法院的荃灣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韋漢熙認為被告一家充斥衝突,雖然被告和胞妹曾有衝突,但並非出於被告想令胞妹禁聲,考慮到被告悔疚認罪,沒有護過飾非,以及案件延誤等因素,判囚7個月。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