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恆襲警拒捕判囚兩周罰2000 太太拒評刑罰輕重不上訴
文章日期:2023年9月22日

【明報專訊】39歲周永恆今年4月在家中與太太陳薇發生爭執,涉出言恐嚇,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周永恆之後被帶到元朗警署,但拒絕配合警員,又向警員吐口水。周永恆被控「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及「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兩項罪名,他早前承認控罪,案件昨午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兩星期及罰款2000元。裁判官判刑時透露,周的感化報告指他的時間表太繁忙,未能確保完成社會服務令要求,而在上庭前仍服用大麻,對濫藥採取無束縛態度,不建議周接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判決後,神情冷靜的周永恆在庭上隨即被警員押送離開,離去前向太太陳薇微笑、點頭兼派心,陳薇表示不打算就判決結果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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