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涉用假推薦信 申任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
文章日期:2023年9月16日

【明報專訊】一名公司董事涉用虛假工作推薦信,向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申請擔任一間保險經紀公司的負責人,事後被廉署起訴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再訊,以待辯方給被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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