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已停職的28歲男警員,在酒店房間換上警察制服嘗試和15歲少女性交但無法勃起。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企圖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另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則於法庭存檔,判囚16個月。法官斥他利用警員身分犯案,守法意識薄弱,但相信他只是警隊「極小撮害群之馬」,警隊仍是專業的紀律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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