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提出修訂規程,擬更改紀律委員會成員的委任方式,以及新增受理「損害大學聲譽」投訴等。立法會一小組委員會昨完成逐條審議,料交報告予內會後於10月恢復二讀。16名校董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強烈反對修例新增與損害校譽相關的條款。港大回覆稱,校董會已按「正常慣例」書面傳閱修訂建議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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