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婦泳池溺斃裁死於意外 官指救生員足「相當諷刺」 促嚴格執行紀律處分 上級須確保時刻有人當值
文章日期:2023年8月24日
【明報專訊】87歲老婦2018年在維園游泳池晨泳,在1.2米深的多用途池遇溺,送院不治。死因庭經連日研訊後,昨日裁定事主死於意外。死因裁判官指出,案發時維園泳池內救生員人手充足,卻無人發現事主遇溺,事件說來「相當諷刺」;本應負責巡池的5名救生員,當中4人各有理由離開崗位或身兼他職,餘下一人巡池。死因裁判官向康文署提出6項建議,其中兩項針對確保有救生員站崗,以及設立處分制度,以阻嚇救生員擅離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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