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維穩缺罪名就指尋釁
文章日期:2023年8月18日

【明報專訊】最高法院的調研報告稱,因上訪而被以尋釁滋事罪追責的案件時有發生。曾代理過多宗尋釁滋事案的前維權律師王宇指出,近年一些訪民冤案愈演愈烈,在上訪過程中有非比尋常的反應,但實際並不構成犯罪。但後來甚至逐漸發展成,連普通上訪也被定性為尋釁滋事、聚眾擾亂這類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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