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最高法院原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圖)受賄案昨日(4日)在浙江寧波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沈德詠直接或者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6456萬餘元(人民幣,下同),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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