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10.1國慶日有網民發起「六區開花」示威,12人在黃大仙龍翔道一帶被捕,11人暴動罪成,其中26歲青年被裁定以義務急救員角色參與暴動囚3年3個月,他就定罪上訴,昨被上訴庭駁回,將於6個月內頒判辭補充理由。上訴方爭議上訴人到場為人道救援,法官彭偉昌質疑法庭難以推論他在場救人,「不利推論是呼之欲出」。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