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暴動7罪成1罪脫 13歲犯暴動月內兩入罪 官信非無知
文章日期:2023年7月30日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禁蒙面法生效翌日,多區出現抗議行動,其中在灣仔演變成暴動,26人被控暴動罪,分拆3案審理,當中涉及8人不認罪受審的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法官裁定其中7人暴動罪成,1人罪脫,罪成者包括案發時13歲的中二男生,法官指由其衣著、裝備及環境所看,被告「必定知道有關行為嚴重不當」,肯定他有犯罪能力。這是本月第二宗反修例案有事發時13歲者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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