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督察盜竊罪成 官:不宜只罰款
文章日期:2023年6月27日

【明報專訊】休班女督察去年11月,涉在超市偷取總值逾780元凍肉和水果,事後被停職。她早前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辯方冀法庭以罰款了事,又指被告日後須面對法庭以外處分。惟裁判官考慮被告身分,認為罰款並非合適刑罰,押後判刑至7月17日,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且提醒被告包括入獄在內的任何刑罰均可行;被告續准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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