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紀律檢查委員會近日印發《軍隊領導幹部社會交往行為規範》,對軍隊領導幹部與地方官員,企業、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機構及相關人員,少數民族和宗教組織及信教群眾,境內外各類組織、機構、人員,親友交往,以及互聯網社交平台虛擬交往等8個方面交往行為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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