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8歲運輸工人去年2月12日將着火的垃圾桶推向大圍新翠邨的新冠病毒採樣站,導致一輛垃圾車及帳篷帆布損壞。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昨在區域法院判囚26個月。法官稱當時社會抗疫十分艱巨,被告卻早有預謀帶備手套徘徊,並用止汗劑等噴向火種加強火力,完全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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