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發內部備忘 開會禁私下錄音
文章日期:2023年6月9日

【明報專訊】浸大行政處本月初向職員發備忘錄,提醒他們如認為有充分理由在會議、涉紀律或投訴的聆訊上錄音、錄影或拍照,應確保此舉正當性,應在會議或聆訊開始時告知與會者,並說明記錄目的,意味禁私下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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