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9月14日淘大商場爆發衝突,男大學生涉向警員「批踭」和企圖扔水樽。他早前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企圖阻差辦公罪成,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兩周。裁判官認同延誤檢控,可減刑,雖然同意社會案件和涉及被告眾多,但控方用兩年才落案起訴,「難以稱得上為合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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