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修例事件至今事隔近4年,一男一女昨日分別就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及同年11月18日理大外的衝突,在東區裁判法院及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名,兩人均毋須就控罪答辯,並獲准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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