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旬老翁去年3月邀請15歲少年到其屯門寓所,二人在單位肛交,老翁亦要求少年替自己手淫等,事後給他零錢做報酬。他早前承認3項與猥褻及肛交相關的罪行,法官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指出,被告與事主有巨大年齡差異,甚至可為對方祖父,被告專好年幼男生,又稱因苦悶犯案,行為「變態」,就3罪判囚30個月。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