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商收緊富戶暫住期 堵轉移資產 另議公屋世襲制 未達共識
文章日期:2023年5月9日

【明報專訊】房委會繼早前收緊綠表資格審查、不再容許「定期暫准居住證」持有人(大多為根據富戶政策已發遷出通知書的前公屋租戶)以綠表資格購買資助出售單位後,據本報了解,房委會上周曾舉行集思會討論兩項目(見表),包括「定期暫准居住證」持有人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以重新符合入住公屋資格。據悉,會上大部分委員傾向收緊為期12個月的「暫住期」,亦有委員認為不應設「暫住期」,應直接要求暫准居住證持有人遷出。此外,會上亦討論「公屋世襲制」問題,委員意見不一,據悉房委會內部仍未達成共識,將於月內加開會議正式商討上述議題。有立法會議員歡迎收緊為期12個月的「暫住期」,否則對其他公屋輪候者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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