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初選案鍾錦麟作供完畢後,控方申請為接下來作供的證人匿名。辯方反駁指該人的名字已公之於世,不必進一步保障。法官聽畢陳辭後表示,該人擔心公開身分後遭受恐嚇和網絡欺凌,故批出匿名令。根據匿名令,該人在本案名為「X先生」,傳媒和法律團隊不得公開X的身分和照片等,X將在屏風後作供,並經特別通道出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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