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炸法院 17歲主腦認恐怖活動罪 筆記稱製輿論「將社運升至革命」 5同伙認串謀爆炸
文章日期:2023年5月7日

【明報專訊】6名中學生涉於2021年策劃炸彈襲擊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恐怖活動罪。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昨於高等法院承認恐怖活動罪,另5人則承認一項交替控罪,當中一人是「光城者」成員。案情稱,主腦購買工具計劃製作炸彈,招攬其他被告在法院放炸彈,又擬針對警署、港鐵、過海隧道施襲,「將社運提升至革命層面」;案情沒有列明被告購買炸藥原材料,警方專家則判斷被告有意圖和潛力進行炸彈襲擊。6人已還押逾1年8個月,昨須續還押至5月25日判刑,待索取教導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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