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53歲便衣警員於當值期間在大埔接連偷拍兩名女子,包括以手機近鏡拍攝其中一名女事主的胸部數次。他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兩罪,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考慮被告在執勤期間犯案,損公眾對警員的信任,影響警隊聲譽,須判處阻嚇刑罰,監禁4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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