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即將退休的首任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圖)昨日在港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2》稱,國安法有域外效力,若有身處海外的人或組織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本港仍可根據法律追究。她稱留意到很多人或組織甚至逃犯於海外猖狂地倡議非法議案,很大可能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行,警方見到有關情况會馬上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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