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兮禍所伏
文章日期:2023年4月24日

【明報文章】港燈維修時疑「駁錯電」,誤把一條沒有紀錄的電纜通電,導致上星期三凌晨港島多區停電48分鐘。這事本已很「災難」:港燈在事發後「黃金24小時」竟然沒有派人出來交代,那天的晨早新聞、午間新聞、傍晚新聞、晚間新聞,乃至翌日大半天,都沒有港燈「面孔」說話,只有書面回應,稱「進行線路保養維修時有設備發生故障」。事後回看,「駁錯電」後,工程師即時向港燈匯報了,港燈卻未有第一時間向公眾交代,拖拖拉拉到事發後45小時,才派營運董事面對傳媒致歉,並承認涉及人為失誤。「危機處理」上,屬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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