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華沙公約》(Warsaw Pact)
文章日期:2023年4月17日

【明報專訊】公約正式名稱為《友好合作互助條約》,1955年在當時蘇聯衛星國波蘭的首都華沙簽署,屬於共同防衛及安全條約。《華沙公約》的對外作用當然是為了對抗北約,但對內也有鞏固成員國充當蘇聯藩屬的作用。《華沙公約》的加入決定權,不像加入北約般由成員國一致同意決定(例如近期芬蘭和瑞典的情况),而是由蘇聯獨斷。該條約也是蘇聯維繫對衛星國影響力的軍事恫嚇工具,以1956年匈牙利「十月革命」為例,時任勞動人民黨的總理納吉(Imre Nagy)公告將退出《華沙公約》後,旋即遭蘇聯揮軍入匈鎮壓。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