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0歲勞工處勞工督察疑因不滿女友對待所養兩犬更勝自己,心生妒忌下先後7次傷害牠們,包括以櫈重擊其中一犬的下顎3次,女友知悉後決定與他分手。被告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昨被判囚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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