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男警前年在港鐵兆康站外,與一名帶小孩的客貨車司機因泊車問題爭執打鬥,司機送院後不治。退休警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後受審,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改判「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表示,事主死於心臟病發,與被告無關,考慮被告推撞了事主一下而判囚7天。由於被告還押逾50天,昨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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