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人大釋法只談程序 修例設限還看特區
文章日期:2022年12月31日

【明報社評】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解釋草案,就第14條及47條作出解釋。今次人大釋法的緣起,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抗辯,外界一方面關注,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有外國大狀參與是否恰當,另一方面亦關注人大釋法會否推翻終審法院裁決。觀乎釋法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並無介入黎案,甚至沒有直接處理海外大狀是否可以處理國安案件的問題,而是從程序處理入手,指出行政長官和特區國安委有權亦有責任作出判斷。有關做法可以減少對本港司法制度所造成的震盪,現在皮球再次回到特區這一面,還看特區當局打算以一刀切方式,還是視乎具體個案,處理海外大狀可否參與國安案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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