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版權法例事隔超過10年有重大更新,立法會昨三讀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明確引入網上侵權行為刑責概念。多數發言議員稱本港版權法例更新遭多番拖延,少數議員如新思維議員狄志遠則憂慮,政府無法釋除改圖改歌等二次創作行為是否侵權,會導致創作者怕犯法而自我審查,收緊言論自由,促請當局就何謂戲仿、諷刺等提供指引及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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