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6歲休班警涉於去年四度襲擊其女友,包括掌摑及腳踢對方,被控各兩項普通襲擊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事主供稱在酒吧認識被告,他聲稱在夜總會工作。她被盤問時提及,曾收過不知名信息指被告為警員。事主又供稱多次遭被告叉頸及拳打腳踢,另在某次爭吵後,曾遭被告要求跪地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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