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7歲男子2017年以「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為題,在高登討論區發帖,翌年被捕。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經審訊後罪成,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鄭紀航認為被告目標指向解放軍軍營,加重刑責,但考慮控方事隔3年才提控,「有不必要的延誤」,以及被告年輕等因素,減刑半年,判囚4年半,另指令懲教署在有需要時提供心理輔導或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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