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等法院上周於「免針紙」司法覆核案裁定政府敗訴,指《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並無賦權醫衛局長宣布免針紙失效,其後政府周二(25日)刊憲修例,賦權醫衛局長廢除免針紙。律政司長林定國昨日解釋,當法庭指出法律有不足之處,政府為了盡快處理衛生風險,按照第599章立法原意修例,符合法治原則,他不認為會令人不信任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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