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富昌證券前客戶主任馮廣成涉嫌在2013年「低買」客戶股票獲利案,證監會昨日公布,東區裁判法院裁定馮廣成涉及證券交易中從事欺詐或詐騙行為罪成,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罪行。馮廣成承認全部25項控罪後,由周四(13日)起還押至今年10月2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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