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6歲水警今年4月因感情問題與女友爭執,搶去女友約值5000元的華為手機及八達通,掉入海中,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獲准自簽1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另不得干犯涉及不誠實的罪行,控罪獲撤銷。控方為事主申請5260元賠償令,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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