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大仙樂富邨樂東樓上周四(20日)發生火警,昏迷送院的六旬婦留醫一日後不治,居於同層的11歲男童當日涉嫌縱火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受託照顧男童的表姨透露,男童與表弟當時在走廊玩耍,知道自己在事件中有疏忽,感到內疚。大律師陸偉雄表示,11歲小孩須負刑責,但控方有責任證明疑犯清楚明白其行為屬犯罪。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