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警毆說辭不一 運輸工索償敗訴
文章日期:2022年8月13日

【明報專訊】2019年8月3日網民發起「旺角再遊行」引發警民衝突。案發時50歲旺角街坊聲稱晚上於彌敦道被一群警員拳打腳踢及拖行,致其腳踝扭傷,早前入稟向警務處長索償164萬元。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昨裁定敗訴及須支付訟費。判辭指出,原告人對警方有偏頗之嫌,說辭前後不一、不合邏輯,未能證明他當天受襲;而警員非受僱於警務處長,處長毋須為警員的侵權行為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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