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激發經濟活力、助力中小企業的成長,良性的競爭環境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香港的《競爭條例》自2015年末實施,比內地《反壟斷法》遲到7年多,比新加坡《競爭法》更遲到差不多10年。遲到好過沒到,但香港《競爭條例》內容狹窄,卻是無法迴避的現實。立法會近日討論競爭事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我就向當局指出了條例的兩大問題。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