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8歲男售貨員去年11月於社交平台Telegram群組煽惑他人參與集會及慢駛,以反對政府的抗疫措施,早前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煽惑他人導致公眾地方遭受阻礙」罪。男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事前已取消示威活動,最終無人響應示威。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7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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