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自薦獲聘後告吹 覆核「須經教局聘請」勝訴
文章日期:2022年5月18日

【明報專訊】一名英語教師去年向官立小學自行申請為英語教師,經面試後獲取錄,但其後不獲聘請,校方解釋稱只可從教育局收集履歷聘用英語教師。女教師不服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高浩文聽取陳辭後,上周五(13日)頒下判辭,稱政策沒有明文規定,「事實上並不存在」,更稱即使有這樣的政策,亦是過於死板及不合理,故下令教育局賠償女教師,金額有待雙方呈交書面陳辭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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