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門限拐賣婦女兒童嫌犯下月底前自首
文章日期:2022年5月1日

【明報專訊】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布《關於敦促拐賣婦女兒童相關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稱實施或參與拐賣婦女、兒童,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以及關聯犯罪行為的犯罪嫌疑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今年6月30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否則將依法從嚴懲處。《通告》指出,對於窩藏、包庇拐賣婦女、兒童的疑犯,幫助轉移、藏匿被拐賣婦女、兒童,或提供出具虛假結婚證明、虛假親子鑑定等幫助的,將依法嚴厲打擊。同時鼓勵個人和組織舉報、控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規勸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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