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惠彬藐視法庭判緩刑 官稱延遲檢控不可接受
文章日期:2022年4月28日

【明報專訊】元朗區前區議員何惠彬涉於2020年在其facebook專頁發布帖文,煽動他人向警方及當時仍未成立的警方國安處職員使用暴力,違反禁止煽動暴力的臨時禁制令,事隔逾一年,律政司去年展開控告藐視法庭的程序,何惠彬早前認罪,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個月,緩刑12個月,另須付10萬元訟費。法官高浩文即日頒下判辭,稱律政司事隔15個月才起訴是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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