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勞工處擬增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為期3年,領導職工會登記局及修訂《職工會條例》、監察與會章不符的工會活動、開展國安教育,並因應國際組織對香港工會權發表言論擬定回應,登記局亦擬修例限制危害國家安全者出任工會理事。相關建議昨獲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通過,將提交財委會審議。有親台工會代表稱,以往與勞工處關係不錯,不知日後會否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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