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譚得志案(一)
文章日期:2022年3月16日

【明報文章】譚得志被囚20多個月後,法院終於在3月2日裁決,裁定他多項控罪罪名成立,包括發表煽動文字罪,並駁回辯方提出該罪有違《基本法》及《人權法案》中對言論自由的保障這論點。然而,法院在這一點的論述上,犯了兩個基本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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