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先前動用緊急法,容許政府豁免某啲參與抗疫工作嘅人嘅註冊或牌照要求。本身係律師嘅選委會界別議員簡慧敏噚日喺立法會審議呢條附屬法例嘅視像會議上問政府當局,會唔會擴闊至豁免埋相應嘅合約責任。簡慧敏舉例,政府雖然豁免咗中央派畀香港嘅連花清瘟膠囊等3隻中成藥嘅入口要求,但可唔可以放寬埋代理商入口呢幾隻藥,免除後續麻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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